重磅!临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调整!有三大变化!

鲁盟地产 2017-12-17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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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印发《临沂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作了具体的通知和要求。

12月15日,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印发《临沂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作了具体的通知和要求。

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较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较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40%。

二、恢复倍数法确定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

三、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停执行

在临沂市范围内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所以,鲁盟地产建议,如果你们的公积金还没用,又打算买房,那还是早点行动的好。通知刚下来,且相关部门表示,2018年1月1日前,已受理的贷款申请,可以按照原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毕竟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只有3.25%,相比较房贷利率动辄5%以上,成本低太多,所以这笔钱如果不能用来买房,那就真的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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