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医保:关于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划拨长期护理保险费的通告

搜狐焦点临沂站 2021-02-25 0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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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2月份职工个人账户(含退休职工)中一次性代扣代缴,全部纳入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关于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 划拨长期护理保险费的通告

市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2号)要求,参保职工个人承担的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应由经办机构每年度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中一次性代扣代缴。

 2021年度市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2月份职工个人账户(含退休职工)中一次性代扣代缴,全部纳入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因此,2月份的职工个人账户金额将比1月份减少30元,3月份起恢复正常。对于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30元或没有个人账户资金的,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应由个人单独另行缴费。

 特此通告。

                    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2月24日

文章来源:临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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